9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通报》。
按照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系统比对、部门联审、网站公示等程序,遴选出了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等49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江苏3家单位上榜。
近日,江西丰城范女士反映,其养母在敬老院与一老人发生冲突后,被淘沙镇敬老院院长擅自带往精神病院“治疗”,实际其养母并没有精神病,只是有点“老年痴呆”。敬老院院长回应称,只是带去检查。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4万余个,收住老年人超210万人,入住养老机构已成为重要的养老方式。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如何进一步维护好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举办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办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细化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的应对措施,明确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从11月1日起,全国近20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按照修订后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服务活动。民政部今天上午举行发布会,介绍《办法》的相关情况。
日前,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的公示》,遴选出了 49 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
西城区出台了《北京市西城区户籍老年人赴津冀蒙异地康养补贴扶持办法》,入住津、冀、蒙协同发展区域养老机构的西城户籍老人,每人每月可享600元补贴,鼓励老年人选择更加多元化的养老方式。
老人住进养老院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为了高品质的服务,他们所思虑的更多,从减轻子女的负担,体谅子女的不易,到丰富自己的养老生活,让自己不再孤独寂寞等等,或许还有更多的原因。
27日至28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养老行业陆家嘴峰会”,是中国养老机构在经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之后的一次集结。除了纵论产业发展,中国政府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秉持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价值理念,也成为众多养老机构的热议话题。
哈尔滨市于今年继续开展 “ 阳光食堂 ” 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养老机构、救助站、福利院等单位纳入建设范围。
据市民政局数据,《办法》实施后,预计有75万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直接受益,全市每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0亿元左右。
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为3年,我省2017年已评定的星级养老机构和2018年评定的四星及以上养老机构,需按国家标准重新参评。
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已陆续“解封”,但“解封”不代表“解防”,疫情一日不除,防控措施依旧严格执行。
昨日,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指挥部同意,大连市养老服务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常年病托管中心,自8月16日起,解除在院工作人员封闭,院外工作人员有序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