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养老诈骗套路频出,老年人的“钱袋子”多有损失,以免费送鸡蛋大米等为诱饵,将老年人的积蓄收入囊中,成为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5月30日下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养老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
随着“银发经济”的盛行,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老人们的钱袋子。近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老年消费安全提示:
只需要花几百块钱,每年就可以领到几千元国家发放的低保金,这么香的“馅饼”砸到谁的头上,都会咧着嘴笑,尤其是对那些低收入的老年群体,更是有着极强的诱惑力。
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曝光了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诈骗陷阱,其中高女士的亲身经历极具典型性,值得老年朋友和子女警惕防范。
5月20日,记者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个涉及21人的犯罪集团因从事保健品诈骗,骗取3万多名中老年人共计1.23亿余元,主犯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程某、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管制六个月不等刑罚,各并处4万元至3000元不等罚金。
2015年至2020年期间,李某管理着近四十个微信群,群成员几十人至几百人,群里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持续发布如“民族大业养老保险项目”“南宁基金会项目”等多个针对老年人的惠民项目,对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内容进行循环式、洗脑式宣传,反复强调前期投入少、回报高。
今年3月,昆明的程奶奶在家中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说自己是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现在有一个赚钱的好项目,加入就能赚。双方互加QQ后,对方自称叫小冯。
4月17日,73岁的吴女士在一巷子内看到“问八字、查家宅、祈福”的广告。当时,因丈夫长期饱受心脏病的折磨,吴女士便想通过祈福的方式帮助丈夫减轻病痛。
据悉,一地头天购买展销会商品得优惠卡,第二天凭优惠卡退还前日购物款,先用便宜的小物件引起老人占便宜的心理,直到最后一天高价卖出廉价商品后“消失”。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个被包装成“粤商”的诈骗团伙,先后在宜春、鹰潭等地骗得近10万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 旗号,招摇撞骗,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更承受巨大的感情压力,严重影响晚年生活幸福感、获得感,我们汇总了几种常见的,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一起来看看吧
5月10日,被告人闫全某、刘某、周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蔡某在明知两名被害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告知两位被害人可以通过缴纳个税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办理房产证。两名被害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蔡某支付了5万余元用于“缴纳个税”。
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由于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弱,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而极易成为被诈骗的对象。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手段可谓五花八门,老年人应当如何防骗呢?富县检察这份防诈指南请收好!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进入老龄化后,老年人获取新知识的机会和能力也逐步下降。尤其是现今的网络时代,老人们的信息获取能力及渠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