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二审稿特别增加了“医办养”相关规定,提出,本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举办养老机构,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站点,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医疗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家中老人生病住院,子女如何请“护理假”照顾老人?6月2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公布施行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对《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5月15日,衡水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组成调研组,赴衡水市两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阜城县古城镇西马庄村村委会、阜城县霞口镇张华雨村村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近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4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会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李大方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注重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鼓励支持外资来琼发展养老产业。
记者从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是海南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
5月24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4月1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面深化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改革工作的重点部署和安排。
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执法检查组赴安开展《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6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贵阳召开。
老有所养不仅是老年人的问题,更是紧迫而现实的社会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市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今天上午,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举行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江西省民政厅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