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解读《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详细介绍了民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为推动落实这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即将开展的重点工作。
养老服务事关百姓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要的民生保障事项。1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静作关于《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
就北京而言,养老,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小家之事”,也正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感,成为整座城市必须共同作答的民生课题。截至2024年底,全市常住老年人口已达514万,占总人口近四分之一。按照目前的趋势预测,2030年前后这一比例将突破30%,北京将全面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2026年1月1日起,《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泰州市专门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系统回应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为打造“祥泰颐养”服务品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2月29日下午,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条例相关情况。
12月11日,记者从首都“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收官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全面深化改革专场上了解到,目前本市已建成152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207万老年人,其中“老老人”29.3万,占全市总数的44%。
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二审稿特别增加了“医办养”相关规定,提出,本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举办养老机构,或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站点,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医疗服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家中老人生病住院,子女如何请“护理假”照顾老人?6月24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公布施行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对《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5月15日,衡水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组成调研组,赴衡水市两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阜城县古城镇西马庄村村委会、阜城县霞口镇张华雨村村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近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24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会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李大方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注重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鼓励支持外资来琼发展养老产业。
记者从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是海南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
5月24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4月1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面深化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改革工作的重点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