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养养老旗下网站 - 找养老院上搜养老网

养老机构预收费不得超12个月

  • 搜养老网
  • 2021/05/13
  • 潇湘法制现场
  • 次浏览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实行会员制的养老机构首先要符合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并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床位规模在300张以上;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已投入运营等四个条件。

  《意见》强调,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建设的养老机构以及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可以实行会员制。

  《意见》明确,对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收取养老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经双方协商同意预交一定期限养老服务费的,要在养老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但最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版权声明: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幸福老年养老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shayyl@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河南拟立法规范养老机构收费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

乱象丛生,养老机构收费怎样做到合理又安全?

半年以来,预定或入住江西省唯一一家“全国异地养老定点单位”中华情养老公寓的老人们,仍

床位费最低560元/月!南海22家正规养老机构收费曝光!

日前,佛山市民政局公布了《佛山市2020年养老机构统计表》,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2家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