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
| 机构类型 | 老年公寓 |
|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市 |
| 床位数量 | 600 张 |
| 最低收费 | 1000 月/元 起 |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
入住须知
一、入住条件:
1、无暴力倾向、精神病、传染病(如艾滋病、甲肝、乙肝、丙肝、肺结核、淋病、梅毒、痢疾、麻疹、狂犬病、乙脑、禽流感、伤寒等)。
2、60岁以上老人(男女不限)。
二、入住流程
1、老人或家属提出入住申请,保健医生确认可以入住。
2、充分了解公寓设施,详细阅读入住须知和入住协议。
3、选定入住房间或床位,确定生活护理级别。
4、填写入住登记表,签订入住协议书。
5、提供给老人相关资料。(相见注意事项第1条)
6、交费。
7、入住。
三、注意事项
1、入住时提供老人及家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核对用)、复印件各一份,老人近照1寸2张、2寸2张以及有关病例档案。
2、老人衣服上要绣名字。(如老人需在公寓绣名字,价格为40元,共96个名字)
3、入住办理手续时须有近亲属、担保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场。
4、入住时间:早上8点-11点30分
下午3点-5点30分
5、如已提前订房,从订房日起第三天仍不入住即开始收取床位费,且从第七天起开始收取护理费。
四、交费须知
1、入住收费按当月入住实际天数收取护理费、床位费、洗理费(二级以上)、伙食费(包餐)、入住押金、体检费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
2、若入住不满一个月者按天收费。收费标准以公寓日收费标准为依据。
3、请每月10日之前到财务缴纳老人当月各项费用及结算上月医药费。逾期不交费,每日收取5‰滞纳金。
4、请妥善保管好入住押金收据,出院凭收据退还押金。
5、如通过转账交费的,请给财务致电,查询老人的费用后再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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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阳老年公寓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兴建的专业养老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兴建的专业养老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自治区民政厅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兴建的专业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