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 北京市快乐老人养老院 |
| 机构类型 | 敬老院 |
| 所在地区 | 北京昌平区 |
| 床位数量 | 100 张 |
| 最低收费 | 2000 月/元 起 |
| 收住人群 | √ 自理 √ 半自理 |
| 机构特色 | √ 异地收住 √ 试住体验 |
1. 入住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其中包括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的化验),方可办理入住。
2. 丙方(保证人,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其他亲属、原单位或其他自愿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应带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 如实填写《健康状况陈述书》、《入住登记表》等合同规定的内容,身体健康情况和生活习惯请写明。
4. 入住人员应为无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发生的走失、摔伤、打人、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5. 入院费及冬季取暖费应保证及时缴纳。
6. 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7. 丙方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灵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若有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全部由入住人家属负责。
8、甲方建议入住老人不要紧锁自已房间的门窗(房间内),以防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工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和进入,对乙方造成更大后果。
9. 如乙方已决定入住,请您详细阅读并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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