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Ⅰ级护理
适用:(1)用餐、饮水、洗澡需要护工人员帮助者;
(2)思维功能中度障碍,言行不能自控,大小便不能自理者;
(3)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生活需要提供护理者;
(4)患有严重疾患,病情处于活动期卧床者;
(5)视力或肢体残废功能严重障碍,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特Ⅱ级护理
适用:(1)用餐、洗澡需要护工人员协助者;
(2)思维功能有轻度障碍;
(3)大小便需要协助者;
(4)视觉严重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者;
(5)患有两种以上疾病,病情不稳定且行动困难者。
Ⅰ级护理
适用:(1)在护工人员的指导或协助下,饮食、起居能基本自理。
(2)患有多种疾病,病情比较稳定,但日间生活需要相应帮助者。
(3)活动不便需要关照者。
Ⅱ级护理
适用: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但本人在Ⅲ级护理基础上部分又不能完全胜任,需要将短期、另星服务改为包月协助者。
Ⅲ级护理(基础护理)
适用:生活完全能够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