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入寓人员原则上男女凡是年满60——80周年之间的健康老人,本人自愿,家属同意,符合入住公寓条件,适应集体生活,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住。
一、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适合入住 ,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寓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履行,老人由家属自动带离公寓。
(1) 凡是与其他邪教组织有关联的。
(2)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精神病的、隐瞒病史的。
(3) 严重妨碍其他(她)老人正常生活的。
(4) 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5) 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休养的。
二、入住老年公寓前每人须交押金2000元。
三、日常生活用品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