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记者1月29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已可申领该项消费补贴。消费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用于抵扣相关养老服务消费。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要求,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1月23日,上海市民政部门发布消息称,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2026年1月到12月期间,向上海市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12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更好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减轻家庭支付压力,陕西省将于2026年1月起,面向全省60周岁及以上、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该项政策暂定实施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