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住宅+养老”“商服+养老”“医疗+养老”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减少单独占地成本。1月27日,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1月14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邀请滨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王亨波,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伟召,滨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敬志强,滨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红,滨州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杨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我省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作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若干措施》立足高原实际,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痛点难点,以六大方面23项具体举措构建系统性改革框架,全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精准满足全省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具有龙江特色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湖南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防疫补助、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缴费用、减免养老机构水电费、加强一线养老服务人员关怀等四个方面,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