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一、由于酒店接待能力有限,入住客户需承诺没有以下任一情形,如有,酒店有权拒绝入住;
1、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精神分裂、严重抑郁、有自杀倾向、有躁狂/焦虑症状或攻击性行为等);帕金森病合并危重痴呆、精神及进食障碍;阿尔茨海默症或神经系统疾病晚期及危重合并症等。
2、患有各类传染疾病者(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患有严重或传染性皮肤病;患有严重压疮需外科介入治疗患者;处于疾病的急性发生期或不稳定期;处于大手术恢复期或处于临终关怀阶段。
3、酒店认为的其他不适宜入住的情形。
4、如客户隐瞒实际情况入住,入住期间发生的任何风险情况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酒店可拒绝客户续住,酒店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因客户隐瞒造成酒店损失的客户需赔偿酒店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注意事项:
1、住户有权接受酒店提供的相关服务,须遵守酒店的相关等规定。
2、住户突发疾病,酒店可拨打120,也可直接送至医疗机构救治。
3、住户在酒店发生的费用按照酒店公示的价格标准及实际服务情况进行结算;若物价、人工成本等发生变化,酒店有权调整服务收费标准。
4、住户未按时足额缴纳入住等费用超过1日,酒店有权拒绝住户继续入住且按欠费总额的1%收取违约金。
5、住户授权联系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代为进行紧急事项决策和相关事宜处置。
三、退款规则
预定入住后退款,需扣除违约金及已入住产生的房费、餐费、接送机等其他费用,违约金为订单总额的20%,具体根据签约购买确认单或入住确认单执行,如剩余金额不足以扣除违约金和已入住房费和已产生的接送机/接送站的成本,则不给予退款。
四、入住期间,住户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属、联系人、陪住人员等)因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变化、联系人失去联系、不可抗力、不遵守酒店规章制度、接受陪同人员照护、接受第三方服务、第三方侵权或其他非酒店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杀、自残、坠楼、摔伤、烫伤、走失、交通事故、打架争吵、突发猝死等)造成自身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酒店不承担责任;给酒店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住户承担赔偿责任,且酒店有权拒绝住户继续入住。
五、请客户本人签写以下内容“本人承诺已充分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