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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云岩区中心敬老院

贵阳市云岩区中心敬老院

异地收住 试住体验
  • 类型: 敬老院
  • 床位: 300 张
  • 收费: 3000 元/月起

自理 半自理

[贵州/贵阳市] > 贵阳市潭南路延伸段1号

机构介绍

贵阳市云岩区中心敬老院是2013年云岩区人民政府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十件实事任务之一,2013年在云岩区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8月开工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30亩,分南楼、北楼两期建设。2015年北楼竣工建成。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主楼分为地上七层,地下一层,附楼三层,共设置床位320张,内设餐厅、活动室、棋牌室、康复室、图书室等功能室。 贵阳市云岩中心敬老院是由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专业养老管理团队-----贵州皇钻老年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运营,是云岩区委、区政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省最大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之一。
贵阳市云岩中心敬老院坚持以老人为中心,以养、护、、教、研相结合为办院方向,对入住老人实行完善的健康管理,达到促进疾病康复,延缓衰老进程,提高生活品质的生活目的,积极倡导让老人“健康、快乐、舒适、体面、有尊严的生活!”对每位入住老人预先做生理、心理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精细的服务计划,由护理、康复、膳食等部门全面落实有效的服务措施,贯彻服务流程,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严格跟踪服务效果。根据服务内容规范及标准进行严格、人性化、规范化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满足老人的各种生活及精神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成、老有所教、老有所用。”的养老标准。 2016年云岩区中心敬老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示范单位后,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2017年5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贵阳市云岩区皇钻老年护理院,这是在养老机构内首家设立从事专业诊疗服务的护理院,跨入了的全省前列。老年护理院的成立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使老人在入住养老的同时得到了服务的同步跟进,有效实现“楼上养老、楼下就诊”养结合的无缝衔接服务。
贵阳市云岩中心敬老院护理院设置科室,同时与市内各大专业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能较好地满足老人及家属多元化的需求,有效保障了老人在入住养老期间小病不出门,大病不耽误,畅通了老人突发疾病的绿色转诊通道。

1.下列情况的长者不能入院:有传染疾病;患有严重精神病,危及到自身或其他入院长者健康安全的;不适应集体生活,入院后发现传染病者必须退院。

2、入住期间老人突发疾病,我院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和处理,联系家属。必要时转金阳医院进行治疗,老人因病住院期间的护理由老人家属承担。如住院治疗时间7日以上,我院将停止收取护理费、餐饮费和基础服务费,需保留床位者继续收取床位费,需要办理出院的,收费截止至退住手续完成当天。老人因病外出救治期间,希望家属尽快赶至医院,除委托代理外,我院不代签任何医疗协议及法律文件。因老人家属不到或玩到而造成老人治疗上的延误,本院概不负责。

3、入住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入住,损坏公物、财物要照价赔偿,监护人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不得自行带电器和大件家具进住,如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根据电器耗电多少加收用电费。未经批准同意,入住人使用电器,出现问题和意外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入住人在住院期间,非院方原因发生的自杀、自伤、摔伤、烫伤、等意外事故,院方概不承担责任。由入住人原因造成院方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5、入住老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6、入住人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反之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否则走失或发生意外事故均由监护人负责。

7、我院目前均为二人间,合住老人敬请相互帮助相互关爱,不得骚扰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强制包房,收取包房费。

8、入住老人不得占用他人床铺、衣柜、床头柜等私人空间,不得侵犯合住老人的权益,违者将强制性收取包房费。

价格:¥3000.00~5000.00元/月起(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咨询为准!)

1.入住长者/监护人必须如实介绍自身/长者的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2.入住长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报告各一份,到行政处填写 《入住申请表》。

3.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长者来本院办理入院手续,签订《长者住养服务协议书》《入住安全告知书》后方能入住。在入住协议上签字,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长者在入住期间,(长者和家属)须主动配合医疗康复、护理人员的工作,遵守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

5.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院方不提供代保业务,如遇特殊情况须和本院另行协商。如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后果自负。

6.入住期间,长者的衣物由本院代为清洗,考虑到每人衣物材料各不相同,避免让长者的衣物受损,本院对以下衣服不负责清洗:(1)羽绒服;(2)丝织品;(3)羊绒制品。

7.在院内不准:私自修改房内的设施,私拉乱接电源。禁止长者使用明火蚊香、电热毯、电炉、电水壶等电器,不准在公共场合抽烟。(内设指定吸烟区)

8.入住长者和家属亲友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的管理,家属亲友不得无故留宿本院。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入住期间,请勿私自带长者外出。如需带长者外出,须先向养老护理服务中心提交外出申请单后,方可带长者外出。

10.凡入住本院的长者及其家属,请认真细致阅读本须知,不明确的内容向本院工作人员咨询。

缴费须知

1.根据长者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收取生活和护理费用。当老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或护理需求改变时,我院将根据现行的评估标准重新评估和收费。如双方就护理级别、护理服务项目和收费无法达成一致时,我院将终止合同。

2.用办理退院时,根据入住天数按天收费。有特殊服务需求的另行收取特殊服务费。

2.按月缴费,先交费后入住,每月按时缴费,如乙方原因不在养老护理服务中心内连续住宿15天(含15天)以上的,餐费、基础服务费及护理费按天数退还,床位费和取暖费不予退还。

4.首次入住长者,生活物品自带。

5.冬季取暖费根据现行规定收费。

6.入住时须交需缴紧急备用金5000元,用于医疗押金、扣除入住费用、扣除自费项目、扣除赔偿金。离院时未产生费用予以退还,无利息。

7.对合同未约定的自费护理服务项目按现行的收费标准收费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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